2020-2021学年公共体育课考核相关规定
一、成绩认定
(一)成绩评定资格:上课出勤达规定总课时2/3以上,学习态度良好。
(二)成绩组成,各项目所占比例
时间 |
专项 |
体质测试成绩 |
理论 成绩 |
平时表现 |
第一学期 |
70% |
30% |
0 |
从总分中扣 |
第二学期 |
60% |
30% |
10% |
从总分中扣 |
二、体育课堂常规
(一)考勤: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不迟到、早退、旷课。
1、旷课:一次扣5分。
2、迟到:迟到15分钟以内扣1分,迟到15分钟以上算旷课扣5分。
3、早退:算旷课扣5分。
4、请假:
(1)公假:学校统一安排的工作算公假不扣分,公假须有学校相关组织单位(职能部门)盖章作为凭证方可认定。
(2)病假、事假: 扣2分。学生病假、事假须有辅导员签字作为凭证方可认定。
(3)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冲突:不视为缺课。
(二)学习态度:不端正者酌情扣分。如玩手机、不尊重老师等。
(三)服装:必须穿运动鞋和运动服上课。不许佩戴首饰或携带坚硬物品到体育课堂。不得将贵重物品及与体育课堂教学无关的东西带入课堂。不符合规定扣3分。
三、重修、结业后补考
(一)重修
1、跟原老师重修原项目;
2、非毕业班学生跟班上课一学期,一周一次,上课及考试要求同所跟班级一致;
3、预计毕业生、结业生重修规定:
1)重修采取跟班重修形式,考核内容和评价标准同现班级一致。
2)考虑到大部分学生在外实习或工作之类的,允许重修学习公共体育1、2、3、4;
3)按学校课程学习规定须修满本学期教学周三分之二以上方有考试资格(一周最多可上3次课)。
4、重修无需理论考试,理论所占的分数移到专项部分计分。
5、重修成绩按实际得分计。
四、缓考
因突发疾病、意外伤病等无法正常参与学期体育期末考试的学生,可以申请体育缓考。
1、缓考条件
(1)须完成该学期总课时的2/3,出勤少于总课时2/3者需重修;
(2)必须有医院证明或肉眼可判定的伤病情况。
2、申请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申请表在下载中心),填写申请原因,并提交有关的病历、病情证明等有效材料(含影像资料),如肉眼可以判断的伤病可免于提交病情证明材料;
(2)任课教师核实学生申请材料,签署意见,并留存学生申请材料;
(3)根据学校教务处要求,进入教务系统申请缓考;
(4)根据学校具体缓考时间安排与课任老师联系补考。
体育部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