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体育课为必修课,不能免修,因特殊原因申请参加体育保健班者,需按下列规定办理执行。
1.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体育保健班的学习
(1)高考体检明确记载有残疾并且新生体检复查情况与之相符,并有有关部门提供的残疾证明者;
(2)高考体检明确记载有先天性或品质性心脏病史且新生体检复查情况与之相符者;
(3)进校后意外事故致病残者,经医院证明不能参加正常体育课者;
(4)因大、小手术或重病未愈,恢复期需3—6个月内者。
2.下列情况不作为申请参加体育保健班学习的理由
(1)因体质或技能等原因,不能达到某些运动标准的情况,不作为申请参加体育保健班的依据;
(2)在申请规定时间后发生突发疾病、意外伤病等,将不再允许申请参加体育保健班。
3.申请程序
凡申请体育保健班学习者,必须在每学期开学初(正常是开学第一周。如申请时限有变化,以每学期的具体通知为准)提出申请,具体步骤如下:
(1)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体育保健课”申请表(体育部下载中心下载);
(2)携带厦门市三级甲等以上级别医院的有关病历、病情证明等有效材料(含影像资料)原件、复印件至校医务室核实申请材料,签署意见;
证明上注明:不能/避免剧烈运动+时长(比如:避免剧烈运动3个月)
(3)任课教师核实申请有关材料,并签署意见(重修者申请方需要此步骤);
(4)手续完整后,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复印件交至体育部办公室(体育馆306)备案调课。
4.对出具的医院伤病证明材料作假的学生,将依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本条例未尽事宜,由体育部研究处理。
体育部
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