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突发疾病、意外伤病等无法正常参与学期体育期末考试而申请体育缓考者,需按下列规定办理执行。
1、 该学期上课课时已满总课时的2/3,不满者应参加重修学习;
2、 申请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申请表附后),填写申请原因,并提交有关的病历、病情证明等有效材料(含影像资料);
(2)任课教师核实申请有关材料,签署意见;
(3)教学主任核实申请有关材料,签署意见;
(4)手续完整后,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交至公共体育部办公室(体育馆306)备案,并根据学校具体缓考时间安排与课任老师联系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