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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厦门理工学院排球联赛竞赛规程

发表时间:2012-04-03   来源:admin     浏览次数:

一、主办单位:厦门理工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厦门理工学院公共体育部

三、协办单位:校学生会体育部、校排球协会

四、比赛时间、地点:

(一)比赛时间:2011年4月18日―5月11日

(二)比赛地点:厦门理工学院集美校区新排球场

五、比赛办法:

1、参赛资格:凡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加,队员必须是各球队在比赛前以报名方式经联赛组委会批准的球员;每名球员只能参加一个球队,集美校区各系学生不能跨系报名参加比赛,软件学院单独组队参赛。如有违反,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该队比赛资格,并取消该队员所在系队的比赛成绩。

特别强调:聘请外援参赛,将取消该队所有比赛成绩。

2、比赛赛制:根据上届联赛成绩,设立种子队,分成A、B、C三组(男排:544,女排554)。第一阶段,采用蛇形编排法,分别进行单循环积分制。小组前2直接晋级,各组第3名单循环争夺最后2个晋级名额。第二阶段:各小组第1名重新抽签决定所在ABCD组别,剩下5个队抽最后一个第1排位和4个第二排位。交叉赛分上、下半区(上半区:A1-B2,A2-B1;下半区:C1-D2,C2-D1),胜者决前4名,负者决5-8名,直至决出1-8名。

六、比赛积分与名次:

1.每队胜一场积2分,负一场积1分,弃权积0分,积分高者名次列前,

每组前两名晋级下一轮。

2.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采用下列办法决定名次:

A(胜局总数)/B(负局总数)=C(值),C值高者名次列前。

3.如果C值仍然相等,则采用下列办法决定名次:

X(总得分数)/Y(总失分数)=Z(值),Z值高者名次列前。

4.如两个队Z值仍相等,应按他们之间胜负来决定名次。如三个以上队Z

值相等,则按他们之间净胜局数决定,即胜局总数减负局总数。

七、比赛规则及相关规定: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核的最新2009-2012年《排球竞赛规则》。

(二)为保证比赛的公平进行,大会设立仲裁委员会,执行《全国排球比赛纪律》和相关规定,严禁弄虚作假等非体育道德行为。

(三)比赛为6人制,小组赛阶段实行三局两胜制,淘汰赛阶段实行五局三胜制,每局实行25分制;决胜局实行15分制,某一队率先取得8分交换场地。

(四)各队应提前15分钟到场,以保证比赛顺利进行。

(五)每局比赛每队可替补队员为6人次,只能一一对应换人,替补队员换下场后不可以再次上场,换人时必须在换人区域进行,先下后上。

(六)若某队在预定比赛时间迟到15分钟以上者,则视该队自动弃权,以0:3负于对方;若某队主动弃权,将停止以后所有比赛,该队所有比赛成绩(包括已赛或未赛的场次)均以0:3负于对方,并由仲裁委员会进一步处罚。

(七)男子网高2.35M,女子网高2.15M。

(八)若遇雨等特殊情况不能比赛,则当日被延误的比赛另定时间进行,后面阶段的比赛按比赛日程如期进行。

八、球队组成:

校各院系男、女各组一支球队,每队必报领队1人(由各系教师担任),教练员1人,队长1人;报名队员不超过12人。

九、参赛队伍必须保证:

1、遵守厦门理工学院2011年排球联赛竞赛规定;

2、遵守竞赛组委会下发的各项补充规定和通知;

3、服从比赛规则和裁判员判罚;如运动员,教练(领队)和各类工作人员

违反比赛规则可给予警告,停赛,直至取消参赛资格等处罚。

4、任何参赛队在与各类传播媒体接触时,必须保证其言行不损害主(协)

办方、其他参赛队、裁判员和运动员等。

十、纪律规定:

(一)各个参赛队必须参加比赛规定的所有比赛,以及开幕式。(开幕式时间将在发放比赛秩序册时公布)

(二)运动员在场上不服从裁判的判罚,给以警告,导致比赛无法正常进行应取消该参赛队参加此次赛事的资格,已赛全部成绩无效。

(三)比赛过程中,领队应做好场外队员和拉拉队的组织工作,若发生场外人员冲入比赛场地或其他形式干扰比赛,经裁判或工作人员劝说无效,使比赛不能正常进行的球队予以取消比赛资格,并以0:3判负。

(四)任何人员不得侮辱或殴打对方队员、本方队员、工作人员及观众,如有违反除参照“处罚办法”执行外,参与者将送至公安机关予以处治并通报所在院系。

(五)如果队员在场地上无论比赛时还是休息时,破坏了场地的公共设施,都将由学生本人承担赔偿义务。

十一、奖励:

(一)、奖励

冠军:价值500元奖品;

亚军:价值300元奖品;

季军:价值200元奖品;

前8名球队均有奖状;

最佳扣球手:价值100元奖品;

最佳裁判员:价值100元奖品;

最佳组织奖:价值100元奖品。

(二)、最佳扣球手“评选标准”:

冠军球队主力队员中推荐一名;

比赛中无违规、违纪记录或最少;

在赛场内外尊重对手、裁判,共同维护比赛秩序;

能帮助本队取得较好成绩。

十二、报名方法与日期:

报名表采用电子版的方式,同时上交电子版球队合影照片(以排球网和排

球为背景),每队报名人数不超过12人。

报名截止日期:2011年4月10日

电子版报名表及球队合影照片发至邮箱:27120441@qq.com

联系电话:办公室6291313吴建堂

报名表于学院公体部网站“下载中心”下载,http://ty.xmut.edu.cn。

十三、本规程如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厦门理工学院公共体育部所有。

※关于排球联赛动态详情,请登陆浏览公共体育部网站:http://ty.xmut.edu.cn

厦门理工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1-03-31